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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国企改革提速 民企喜分羹

发布于 2015-02-03 17:34  

  在新一轮东北振兴的大背景下,辽宁老工业基地的国有企业改革正在吸引各方关注的目光。

  在近日召开的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省长李希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扎实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力争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用持续加力的改革破解发展瓶颈。

  此前,辽宁出台的《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意见》提出,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国资参与国企改制重组,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管理机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显然,继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是辽宁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的必由之路,而民企也必将在此轮国企改革提速中发挥重要作用。

  失速下的加速度

  受宏观经济大环境和经济发展进入“三期叠加”阶段影响,虽然2014年辽宁经济运行处在合理区间,但是仍有一些经济指标下降幅度较大。

  数据显示,2014年辽宁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回落2.9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下降1.5%,出口总额下降9%,一般公共预算下降4.6%。

  民建辽宁省委专职副主委、知名学者王广林认为,经济形式上,辽宁工业产品价格持续走低,生产要素成本不断上升,企业经济效益明显下滑。经济结构上,辽宁的发展方式仍然比较粗放,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传统产业优势正在减弱,新兴产业竞争力尚未形成。能否在体制机制改革上有突破,对推动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至关重要。

  正如李希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指出,表面上看,辽宁经济增速回落看是外部需求不足、投资拉动减弱,实质则是辽宁老工业基地尚未根本解决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的集中爆发,是长期积累的产业结构,经济结构问题的集中显现。

  而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深化国企改革。

  事实上,无论是政企分开放权让利,还是产权改革和建立国资监管体制,在加速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道路上,辽宁一直做着各种可能的探索。

  辽宁省国资委统计数据显示,10年来,辽宁全省107户大型国有企业中,共有59户企业在集团企业或母公司层面实施了各种形式的改制重组,占比为55%。全省地方一级国有企业户由3148户减少到1642户。目前,全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26家,发行股票28支,国有股本140.7亿元,占总股本的45%。

  2015年,作为国企改革的关键之年,辽宁提出,继续深化国企改革,抓好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改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减轻企业历史负担等改革试点。深化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推进各级行政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工作。做好国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提高国有资本的收益率和国有企业的竞争力。

  破题的关键因素

  7.2%,是经济下行压力下,2014年辽宁民营经济增加值的增长率,71.1%是2014年辽宁民间投资的投资比重。

  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要求依托国有企业,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经济人士指出,新常态下的国企改革是建立在现代企业制度基础上,“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改革。而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资本必将在辽宁继续深化国企改革中扮演重要角色。

  在辽宁,民营资本介入国资企业已经实现新突破。

  依据《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中提出的“在东北地区试点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意见,沈阳市的国资控股证券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设立民营银行的工作业已开始启动。

  作为国企改革重点试点企业,沈阳鼓风机集团建立了私募基金,引进13家战略投资伙伴,募集发展基金13.6亿元。同时,企业的136名职工也成为集团的自然人股东,他们可以直接参与沈鼓的经营、研发和生产。

  分析人士认为,无论是纯粹的国有企业,还是纯粹的民营企业都很难做大做强。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既可以将国企引入一个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健康发展轨道,也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新机遇。伴随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不断推进,民营资本将有机会进入过去可望不可及“特许经营”领域,赢得更大的回报,还也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在同国有大型企业的合作中也会觅得新的发展机遇。

  但同时也有专家指出,在推进国企与民企的融合过程中,应合理规划、分类融合,不断完善竞争、定价、产权交易、公司治理结构、运营机制、收益分配、法治条件等制度体系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民营企业与国有垄断企业健康、可持续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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